宣恩县关于开展“我选湖北”大学生 实习实训和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高校学生: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鄂办发〔2017〕7号)精神,为积极引导和吸纳大学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实习实训和就业见习,鼓励更多大学毕业生在宣恩就业创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实训和就业见习对象

(一)实习实训对象: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二)就业见习对象: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实习实训和就业见习单位

  (一)实习实训单位:有吸纳大学生实习实训需求和意愿的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二)就业见习单位:经人社部门认定具备就业见习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三、实习实训和就业见习期限

  (一)实习实训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二)就业见习期限:不超过半年。

  四、实习实训和见习补贴标准

在我县实习实训的大学生按照《关于做好宣恩县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宣人社文[2017]104号)文件规定给予补贴,实习实训大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县就才局统一购买。

五、报名登记

(一)报名登记流程:

1.实习实训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县就才局申报实习实训岗位,填写《宣恩县大学生实习实训到岗登记表》及实习大学生个人资料,报县就才局登记备案。

2.学生本人可自行联系实习实训单位,也可到县就才局报名登记(持身份证、学生证或学信网查询证明或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名下农村商业银行卡),由县就才局推荐实习实训岗位。

3.实(见)习期满后,由实习实训单位统一汇总相关附件材料,向县就才局申请拨付相关补贴。

(二)报名登记地点:宣恩县市民之家一楼大厅1A区公共就业窗口

(三)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开始

(四)咨询电话:0718-5824912

宣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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