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纪委:“四项”机制创信访举报良好环境

近年来,宣恩县纪委不断创新信访举报机制,切实畅通渠道、注重实效,着力解决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使信访举报环境持续好转。

仅2016年,该县检举控告占信访总量8.7%,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检控类署实名举报占比61.8%,同比上升32.4%;重复举报占比1.13%,同比下降80%。连续两年来,均无赴省进京越级访现象发生。

创新“告知回访”机制。健全受理告知制度,对实名举报人告知其权利义务及调查处理机关,对信访件进行公开办理,履行双向承诺。在办理后对疑义件、群众关切度高的信访件进行回访,提升群众满意率。2016年,实名举报受理告知率100%,回访率4.1%。

创新“两见面两回复”机制。信访调查时,调查员与实名举报人见面,了解详细情况;调查处理后与实名举报人见面,反馈调查结果,听取其意见和建议。2016年,该制度持续引向深入,按照“四种形态”要求,调查后与被举报人见面,做到该约谈的约谈,该提醒的提醒,该整改的整改,该诫勉的诫勉。

创新“大中套小”双信封制。将实名举报件摘抄转录内容用“大信封”套封,将实名举报人信息用“小信封”套封,小信封由案件主办人掌握,实现举报人信息与举报材料的有效分离,明确划分案件主办人与执纪审查人员的保密责任,严防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创新信访举报受理机制。将引导群众据实举报、有效举报、理性举报作为一种理念融入到与群众打交道的各个环节,以“规范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建立了“五个工作日流转”机制;换届期间,对县管干部和后备干部信访举报件建立了“当日交办”制,实现调查结果精准全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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