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质监局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为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的监管,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2016年12月13日,恩施州质监局监督检查组与宣恩县质监局计量科、监督科一同对宣恩县6家通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法定检验机构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本次督查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63号)等有关规定,重点对机构遵纪守法、诚信服务、主体责任落实、质量管理体系转版及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环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听取机构情况汇报;二是到实验室现场检查,看场地环境、仪器设备、样品管理、检测过程、原始记录;三是查看程序文件、质量手册、人员能力和培训、检验报告等资料,检验检测活动质量管理和风险防控情况。

检查发现,宣恩县6家检验检测机构均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机构运转较为规范。但还存在检测机构原始记录不够规范、检验报告样品名称不够详细等问题。监督检查人员要求检测机构从检验报告真实可靠性、可追溯性等方面进行自查并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一要强化依法检验检测意识;二要加大质量监控力度;三要严格按照规定从事检验检测;四要进一步规范记录文书。

今后,宣恩县质监局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州局的要求,加强对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力度,积极组织检测机构参加省市相关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检验检测人员工作水平,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规范、科学、有序运转,提高检验检测工作质量,确保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科学公正,数据准确可靠。

 

来  源:宣恩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通讯员:杨  

编  辑:陈  杭

(作者:杨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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