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质监局大力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为了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维保管理单位维保管理责任,宣恩县质监局通过日常巡查、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宣传保险方案等方式,大力宣传2016年8月1日起施行的《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赔付能力。

鼓励电梯生产、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为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依法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旨在提高生产、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对事故的赔付能力,有效解决和化解电梯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经济纠纷。

截止目前,已有2家电梯使用单位的8台电梯进行了电梯责任保险。下一步,宣恩县质监局将继续加大对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和使用管理力度,做好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推行。

 

来源:宣恩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通讯员:秦庆平

编辑:陈杭

(作者:秦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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