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年:九个严禁 九个一律

2016年是换届之年,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根据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文件精神,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切实做到“九严禁”。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将“九个严禁、九个一律”作为“铁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遵照执行,确保换届纪律入脑入心、换届环境风清气正。

  “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具体内容是: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编辑:杨岚

审核:孟希承 吴的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