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居保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与监督水平,维护基金安全,积极开展了内部控制自查。
自查五个大项目分配落实到每一个相关股室,明确主要负责人。一是高度重视,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提出自查时间表,列举自查内容。二是分工明确,根据自查内容逐项落实到每一个相关股室,明确负责人。三是行动迅速,各股室积极自查,坚持立查立改。
通过自查,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监督制约和风险防控,增强经办管理实效,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全县城乡居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通讯员:杨海清 陈威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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