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品摊贩经营行为,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4月24日,县食药监局联合县城管执法大队组织召开城区食品摊贩规范经营工作暨集体约谈会议。要求食品摊贩经营者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并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制作设备和流动车棚等设施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条件。会上还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使其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记者:李灿
通讯员:牟方兵
编辑:唐玲 钟建辉
审核:孟希承 贺敏
为规范食品摊贩经营行为,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4月24日,县食药监局联合县城管执法大队组织召开城区食品摊贩规范经营工作暨集体约谈会议。要求食品摊贩经营者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并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制作设备和流动车棚等设施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条件。会上还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使其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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