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纠风办关于2017年度加强政府部门 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部门全面履职尽责,根据2017年度全省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7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纠风办关于2017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州纪委七届二次全会、县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解决政府部门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监督执纪问责为手段,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为保障,坚持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查处问责、建章立制相结合,倒逼政府部门全面依法履职、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富美宣恩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坚持从问题出发,聚焦问题发力,把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推动形成政府部门履职尽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纠风办负责整体谋划和组织实施。县纠风办按照部门管理权限,抓好县级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被督查部门在做好自身履职尽责工作的同时,负责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履好职、尽好责,形成全县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坚持分类督查原则。紧密联系实际,区分不同对象,分别采取全面督查、点题督查的方式,对政府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切实提高督促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督促检查对象

(一)全面督查对象。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县文体新广局(文化工作)、县旅游局、县地税局、县物价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个部门及其系统。

(二)点题督查对象。县民宗局、县文体新广局(体育工作)、县移民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工作)等4个部门及其系统。

三、督促检查内容

(一)全面督查内容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主要包括党委(党组)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精神,切实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挥表率作用;是否重点整治本系统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围绕容易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利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部门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2.严格依法行政方面。主要包括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是否落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查处执法不严不公不廉等问题。

3.服务改善民生方面。主要包括是否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是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认真加以解决。

4.转变工作作风方面。主要包括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州委实施细则,加强部门作风建设;是否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是否解决对基层和群众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等懒政怠政问题。

5.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主要包括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是否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兑现到位;是否切实解决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服务对象、社会各界满意;是否健全完善履职尽责长效机制等。

(二)点题督查内容。县纠风办根据纪律审查、巡视巡察、大数据监督检查等方面反馈情况,对每个被点题督查部门选取1—2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或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督促其开展集中整治,并就集中整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执行政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进行整改和责任追究,让服务对象、社会各界满意。

四、督促检查方式

(一)明察暗访。聘请县级政风督查员,以被督查部门基层单位,服务窗口为重点,采取查阅资料、走访调研、带案下访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其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形成问题清单移交县纠风办。

(二)大数据评议。创新“互联网+评议”模式,运用云上宣恩、宣恩新闻网等新媒体平台,组织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被督查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网上评议。

(三)媒体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电视问政、《民生110》栏目曝光、“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打造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的媒体监督平台,并对典型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公开曝光,倒逼政府部门履职尽责。

(四)电话抽访。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面督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抽访,客观评估被督查部门履职尽责、作风建设等情况(点题督查部门不参与电话抽访)。

(五)集中评议。年底,由县纠风办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督查员、服务对象和基层干部代表,对被督查部门进行民主评议。

(六)倒查追责。对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电视栏目、“党风政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县纠风办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还将启用倒查追责手段,不仅追究基层单位责任,还追究县级主管部门及分管领导责任。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督促检查结果产生及其运用

(一)结果产生。2017年底,县纠风办综合明察暗访、大数据评议、媒体监督、电话抽访、集中评议、平时工作评价等结果,按一定权重换算成分数,形成对被督查部门的督促检查结果。督促检查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二)结果运用。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结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其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单位评选挂钩。督促检查结果由县纠风办专题报告县委、县政府,函告被督查部门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并在县级主要媒体通报。

对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评为不合格单位或整改问题群众不满意的,在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的同时,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进行约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全县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组织、各负其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进行,由县纠风办综合协调,抓好本级督促检查工作的谋划、部署、指导和督办。各被督促检查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履职尽责压力层层传导,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被督促检查部门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负责管好分管领域,相关责任科室要配合抓,每名干部都要积极参与,把履职尽责各项要求融入到部门业务工作中去,把握节奏力度,周密安排部署,明确时间进度,统筹推进任务落实。

(二)加大督导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县纠风办将通过调研督导、发函督办、约谈交办、专题通报等方式,加强对被督查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督办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形成的成功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化成熟做法,推动履职尽责工作深入开展。各被督促检查部门要坚持抓本级、带下级,抓机关、带基层,围绕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基层单位认真处理群众投诉。每月督促检查工作情况要在月底前向县纠风办书面报告。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整改问责。全县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贯穿督促检查工作始终,做到立行立改、确保效果。今年纳入全面督查和点题督查的部门及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纠正,及时向县纠风办报送问题整改反思报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要敢抓敢管,坚决查处问责到位。县纠风办将加强对被督查部门问题整改纠正和调查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敷衍应付、问题整改不力或问题调查事实不清、处理畸轻的,启动二次办理程序,强化“一案双查”,除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调查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被督促检查部门于4月21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履职尽责负责人员联系方式报县纠风办(县纪委党风室,电话584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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