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智勇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朱瑾,副主任姚元文、覃正彪、史红珍、乾维德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邵爱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功平、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宣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宣恩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规定(草案)》;审议通过人事任免议案;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执行宣恩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购买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的决定的议案》;审议通过《宣恩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一2020)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宣恩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6一2020)的议案》。
会议还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重点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视察情况的报告;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
记者: 欧阳鑫
编辑:贺敏 钟建辉
审核:孟希承 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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