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17年“感动恩施” 年度人物的公告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充分展示我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树起学习标杆,凝聚社会正能量,助推恩施州经济社会发展,州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在全州开展2017年“感动恩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是恩施州当选的中国好人、湖北省道德模范、恩施州文明市民和荆楚楷模、恩施楷模;二是各县市和州直各行业(系统)推选的最美人物、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三是社会大众及相关媒体、网站推选出的候选人物;四是组委会推荐人选。

二、评选标准

事件发生在2017年度,或者在2017年度被发现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人物或团体。推选人物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

(一)为推动社会进步、时代发展做出杰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二)在各行各业具有杰出贡献或重大表现,国家级重大项目主要贡献者;

(三)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四)以个人的力量,为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者;

(五)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个人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六)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信誉;

(七)立足本职、艰苦奋斗、在平凡岗位做出不平凡业绩,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拥护、业绩突出;

(八)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事迹感人或帮扶成绩突出。

三、推荐办法

全州拟评选表彰2017“感动恩施”年度人物和年度人物提名奖各10名。各地各部门对所推荐候选人的事迹真实性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各县市要征求候选人所在单位或所在城乡社区(村)意见,同时征求当地相关部门意见(计划生育、综治、环保、信访等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并以适当的方式在本人单位或所在城乡社区(村)进行公示,经县市文明委审定后报送,每县市报送候选人5名。州直各行业推荐候选人由活动组委会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由行业公示后报送候选人1名。

材料要求:报送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相关部门意见和公示情况,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截止日期:2017年10月20日。

联系方式:州文明办电话:0718—8230306,地址:恩施市东风大道593号州委大院内,邮编:445000,邮箱:76460417@qq.con。

四、评选办法

成立“感动恩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评委会,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步评议,推举出正式候选人30名,并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为正式候选人制作电视短片和采写通讯报道,在州及各县市主流媒体开辟专栏进行事迹展播。活动组委会根据正式候选人推选情况,经微信投票评议、百名公众代表评议和评委会评议,确定2017“感动恩施”十大年度人物和年度人物提名奖拟表彰名单。评选结果经媒体公示后正式表彰。

五、表彰奖励

(一)年度人物产生后,州文明委举行颁奖晚会,向年度人物颁发纪念证书、奖杯及奖金;

(二)各县市和各级新闻媒体通过事迹展播、现场交流、访谈互动、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感动恩施”年度人物的学习宣传,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通过道德讲堂加强对“感动恩施”年度人物的学习宣传;

(三)作为中国好人、湖北省道德模范、荆楚楷模候选人向有关方面推荐。

2017年“感动恩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7年9月13日



附件:2017年“感动恩施”年度人物推荐表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