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组织开展长江生态大保护专项行动

“经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你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执行逮捕,请你在逮捕证上签字。”7月20日,宣恩县森林公安局的民警在看守所向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宣布逮捕决定。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非法经营木材牟利,2017年6月,黄某某以10000元的价格购买宣恩县长潭河乡一村民的林木,在未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采伐林木,数量较大。7月5日,黄某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这是我县开展“长江生态大保护专项行动”以来破获的又一起涉林刑事案件。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林业厅、省森林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宣恩县森林公安机关决定,从今年6月至10月底,组织开展“长江生态大保护专项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违法占用林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长江生态大保护专项行动”部署以来,宣恩县森林公安机关多措并举,广辟线索,全警动员,全面出击,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目前,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次)、车辆65台(次),共立案查处涉林刑事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刑事拘留1人,逮捕2人,取保候审3人,办理林业行政案件3起,行政处罚3人,收缴野生动物3头(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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