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党组书记、检察长正在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本网讯(通讯员 杨天成)3月18日,宣恩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美福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挑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担子。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该院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公开承诺,明确责任界限;细化党组、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职责,科学划分各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建立完善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形成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注重压力传导,班子成员跟分管机构逐一进行谈心谈话,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决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见诸行动必须要把这个担子挑起来,该院通过签订“责任状”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真正做到不留空白、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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