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条件
申报奖励的考生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父母双方及考生本人均为我县农村居民或流入到我县就读毕业的农业人口家庭考生;
2、考生本人为独生女或双女户女孩,其中独生女父母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其证件仍然有效;双女户中的女孩必须是政策内生育的,其中第二个女孩必须是经人口计生部门批准核发二孩《生育证》后生育的;
3、考生高考分数达到二本以上分数线,且被二本及以上院校录取。
二、奖励标准
一本奖励2000元,二本奖励1000元。
三、资料准备
1、《宣恩县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女、双女户女孩考取二本以上院校奖励资金申报表》(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领取);
2、考生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父母的《结婚证》、《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特殊情况的计划生育证明;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审核程序
1、考生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申报;
2、村委会、乡镇计生办、乡镇派出所初审;
3、县卫计局、公安局、教育局复核审查。
五、申报时限
申报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25日。
咨询电话:0718-5831823(县卫计局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
宣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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