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检察院控申处张兆增一行来我院检查验收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 

 

8月24日,湖北省检察院文明接待室检查验收小组控申处副处长张兆增一行五人,在恩施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寿齐的陪同下,对宣恩县检察院2013—2015年度创建“省级文明接待室”工作进行考评验收。

验收小组考察信访接待室

验收小组考察控告申诉接待大厅

验收小组实地考察了宣恩县院信访接待室、控告申诉接待大厅、检察长接待室、集体访接待室、信访听证室、心理咨询室等硬件设施建设,听取了该院2013年以来争创“省级文明接待室”工作汇报,并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文明接待室”评比标准,对该院信访接待、举报、案件办理、综合信息和队伍建设等争创情况进行现场考评。

验收小组听取工作汇报

验收小组现场考评

验收小组充分肯定了近年来该院“省级文明接待室”的创建工作,认为该院“省级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党组重视、领导有力,目标明确、制度到位,方案具体、资料充分,各项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实现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较好地发挥了控申部门替党分忧、为民解愁的职能。在肯定成效的同时,验收小组也针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美福对验收小组的工作表示感谢。他说道,为做好此次“省级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召开了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在全院人员配备紧张的条件下,优先保障控申人员配置到位,使这项工作得以有序、有效、有力地开展。并表示,该院将不断增强创先争优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务实进取、大胆创新,争创“省级文明接待室”,以此带动全院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2013年以来,该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创建文明接待室的标准和要求,在州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公正司法为核心,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强化“安全、方便、快捷、舒适”理念,坚持“规范、文明、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下访巡访活动,探索建立律师、心理咨询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引入人民监督员参与信访接待,逐步建立刑事申诉案件预警机制,不断完善控申文明接待制度,充分发挥控申举报检察职能,扎实有效推进文明“窗口”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以来,我院3人先后获得“全县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全州检察机关先进检察人员”等荣誉称号。

(作者:韩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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