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近日,在李家河镇上洞坪村小学宿舍楼工程项目的施工工地,县人社局工作人员正在给工地的建筑工人、项目负责人宣传最新的《工伤保险条列》,这是今年我县开展工伤保险宣传活动的一个缩影。
为大力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知法守法和权益意识,有效防范各类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工伤保险权益,我县于6至8月,在全县开展以“推进同舟计划,建设安全宣恩”为主题的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活动。
据了解,今年的宣传活动将建筑施工企业作为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对全县各个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专场宣传,发放《工伤保险条列》《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湖北省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参保缴费政策、工伤认定等宣传资料,以及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现场接受咨询、举办工伤保险知识竞答等形式,着力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知法守法和权益意识,依法维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促使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参加工伤保险。
截止目前,县人社局联合住建、安监、工会等多家部门已对14家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800人次,张贴宣传画1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8条、制作宣传展板20块,组织培训1次,接受培训132人,参与工伤保险知识微信竞答150人次。
通讯员:袁小萌 滕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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