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州成品油
市场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经营活动,切实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及时消除成品油销售企业安全隐患,确保公民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州商贸(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决定,从26日起,在全州开展为期40天的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专项整治的范围:全州所有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辆和储油售油点等。
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中的违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以下十二类问题。
1.存在安全环保隐患的;
2.以自用油名义私自对外出售油品的;
3.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证照不符、超范围经营及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
4.油罐车非法挂靠或非法流动加油的;
5.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点)的;
6.加油站(点)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油品的;
7.加油站(点)不使用加油机等计量器具加油或不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不依法申报、缴纳税款的;
8.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加油机,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短斤少两,欺骗消费者的;
9.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劣充优、以不合格油品冒充合格油品的
10.销售成品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11.经菅走私或非法炼制的油品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经菅行为等。
对存在上述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和经营者,一经发现,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专项整治期间,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成品油经营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举报事项相关部门将认真调查处理,同时为举报者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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