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城区新增禁停路段了,民族一路等道路将禁止停车,请了解!

关于宣恩县城区民族一路等道路禁止停车的通告

为有效缓解宣恩县城区民族一路、凌云路等道路交通拥堵,出行不畅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县城区道路交通状况,现就民族一路等道路及路段禁止停车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停车道路及路段

1、民族一路禁止停车。

2、凌云路至椒园中学路段禁止停车。

3、凌云路至马家坪四季天城小区路段禁止停车。

4、凌云路至宝塔小学至金源酒店路段禁止停车。

5、兴隆大道临河小区单行道路段禁止停车(泊位除外)。

二、取消民族一路县财政局至民族医院入口路段原施划的临时停车位

三、车辆停放规定

1、严禁占用道路停车,民族一路无停车位区域24小时全天候禁停,其余路段禁停时间为每日上午7:00至晚上22:00。

2、上述限时停车路段禁止长时间沿路停车装卸货物、上下乘客,临时停车时间限时2分钟。

四、违法处罚规定

1、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93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2、对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志、禁止停车标线指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3、对长时间在道路上停放的各类机动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之规定,一律拖移至莲花坝停车场。

希望广大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规定,养成文明交通好习惯,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

本通告自2018年4月19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宣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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