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州配合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获悉,结合省环保督察组要求,州委、州政府决定,从4月26日起在全州开展环境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工业噪声等开展整治。
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包括:餐饮服务业、卡拉OK歌舞厅、酒吧等经营性娱乐场所噪声扰民行为;企事业单位使用固定设备(风机、水泵、金属切割机、空调、冷却塔等)导致噪声超标排放、扰民行为;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发出高噪声招揽顾客、在公共场所使用高音设备或开展活动严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露天烧烤以及夜市经营叫卖和顾客喧哗等噪声扰民行为;机动车违反禁鸣、限行、限速等规定,以及不正确使用警报器、音响装置而产生的噪声扰民行为;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的建筑施工、房屋拆除、渣土运输等施工噪声扰民行为;工业企业噪声超标排放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各县市将围绕噪声整治重点,全面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依法查处屡劝不听、屡教不改且影响大多数人利益的违规行为主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微信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环境噪声危害,正面引导群众遵守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曝光不及时整改主体。结合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补齐噪声环境管理工作短板。
来源:恩施日报 见习记者杨秋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龙梅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