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变化真的有点大呀,以前各种废料垃圾堆成了山。”4月24日,记者走进恩施市高桥坝村马家坪组一家正在整改的塑料厂内,村环保专干吴刚介绍道。
据了解,这家塑料厂在此生产经营已有7年时间,主要业务就是将周边的废弃塑料回收后,进行过水、粉碎处理,属于以粗加工为主的小作坊。
“看看这里以前的样子。”吴刚翻出手机照片,在整改之前,厂内摆放了大量的编织袋、废弃塑料,而在一边的沉淀池内,普通的自来水经过反复使用已经泛白。
如今,塑料厂内所有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完毕,原本堆放材料的地方已基本清扫干净。
“4月17日,恩施市经信局、市环保局还有我们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接到通知就马上组成专班过来核实了。”吴刚说。前不久,在环保督查行动中,恩施市接到群众举报:高桥坝水库上方有一个处理废塑料的小作坊,其生产经营行为致使水库水受到严重污染。
经查,该厂的个体工商户谭某已于2018年4月初停止生产。两个车间分别设计有四级沉淀池,并采取废水循环利用措施,无污水排污口及排污管道,现场检查未发现明显的生产废水外排现象,未对临近的高桥坝水库(非饮用水源) 造成污染。
“经过确切的调查取证,此处塑料加工厂确实未对水库造成污染。”恩施市经信局负责人黄真龙说。
详细的检查给了塑料厂一个“清白”,但更严密周全的环保法规开出了它的罚单。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是不允许在水库周边这么近的距离内,经营此类生产活动的企业的,所以我们采取了措施,收回了该宗地,在厂家搬离后,加强巡查,杜绝反弹现象。”黄真龙说。
目前,塑料厂业主已主动拆除设备设施,清理厂区材料,平整恢复场地,该区域已不具备生产条件。
来源:恩施日报
(责任编辑:秦辰宇)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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