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的驾驶员们要注意啦!
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城区启动禁鸣行动,对机动车乱鸣喇叭行为进行处罚!
罚款100元,扣3分?
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醒: 从2018年4月28日开始,交警大队将对在城区内乱按喇叭的车辆按照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八项之规定:对“在禁止鸣放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将被处以20元至200元的罚款,不计分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湖北省实施办法《办法》第69条第1项之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恩施城区每个路口都设置有禁止鸣笛的标志!
引进"声呐电子眼"抓拍系统
恩施交警部门将引进"声呐电子眼"抓拍系统,运用非现场执法查处机动车乱鸣喇叭行为。这一系统投入使用后,如有机动车乱鸣喇叭,将被系统抓拍取证,确保24小时查处机动车乱鸣喇叭行为。
"声呐电子眼"系统可以抓拍路口50米左右范围内的鸣笛车辆信息,与非现场执法系统联动:前端抓拍图像后,可以实时投影在现场LED显示屏上,以此作为警示。同时也会把违法记录传送到交警大队非现场执法系统里生成违法信息。违法证据由一段2秒钟视频和4张图片构成,其中包括2张全景照片和2张车牌照细节。通过生成彩色的声压斑点云图,视频和图像就可以显示出鸣笛发生的具体位置,因此不会错判误判周围其他车辆。
哪些情况可以鸣笛
在乡村公路、国道、省道或非禁鸣路段,
机动车驶近急弯或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
或遇有紧急情况等情形下应鸣喇叭示意的,不受禁鸣限制。
如果绿灯亮后前车迟迟不动,稍微鸣笛提醒一下也是允许的。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