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宣恩县专题审理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2018〕D0184号所涉企业佛恩佳建材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件,决定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4月28日,宣恩县接到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转办信访件[2018]D0184号后,宣恩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落实包案领导,并成立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环保局、珠山镇政府为责任单位的工作专班,对交办件反映情况进行核查。
经监测,该公司炉窑排气口二氧化硫、颗粒物均超标排放。信访人反映该公司“排放臭气,产生粉尘,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属实。
5月2日,宣恩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款人民币十万元整。以此倒逼市场主体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发展。
记者:孟英豪
通讯员:查婷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