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识普及】面对高息诱惑一定要提高警惕

近年来,非法集资形式层出不穷,而人们对于非法集资的警惕却没有相应提高,导致不少人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蒙受巨大损失。

不法分子擅长“放长线钓大鱼”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承诺高额回报是非法集资最重要的特征”,长江证券提醒广大市民。2009年初至2012年10月期间,刘某甲以东平某投资理财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名义,在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乙(另案处理)授意下,伙同张某某(在逃)等人,通过发放传单、名片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吸收存款,承诺以每元每月1.8或2分的利率给付回报,面向社会吸收被害人王某、郭某等45人存款共计449万元。被告人刘某甲向社会公开宣传吸收存款,明显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不法分子擅长“放长线钓大鱼”,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编造虚假项目是骗子惯用伎俩

“除了承诺高息回报之外,编造虚假项目,也是骗子惯用的伎俩”,长江证券提醒广大市民,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区块链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则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有的受害者不知已经深陷非法集资陷阱,还会主动介绍亲戚朋友参与非法集资,导致亲戚朋友也跟着受骗。还有的不法分子,以提成、奖励等形式,诱惑投资者利用亲朋好友的信任,去骗他们的亲戚、朋友、同乡等。

面对层出不穷的非法集资陷阱,广大市民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自己的警惕,抵制高息的诱惑。

来源:武汉金融网/武汉金融动态

责任编辑:佘倩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