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有效防范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9月20日,宣恩县食药监局组织对椒园镇辖区部分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进行集中责任约谈。
此次约谈内容主要包括:向企业通报了在日常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当前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形势,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以及如何控制风险,组织企业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学习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的相关内容,对企业必须遵守的条文及法律责任进行了重点解读。
宣恩县食药监局主要负责人强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重大,必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以新《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要进一步加大风险防控和自查自纠,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同时提醒企业负责人,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县食药监局将会重拳出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打击,一定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会上,各企业负责人还就各自企业提高食品安全的做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中存在的困惑、怎么强化生产企业与执法部门“互动”等做了交流。会议还对其他事项做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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