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记者从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会上获悉,2017年,宣恩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将统一按照150元/人进行收缴。
据了解,2017年,我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保障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并同步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剂金制度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会议指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要充分认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必要性,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强统筹协调与顶层设计,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从完善政策入手,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
副县长向建强参加会议。
记者:何鸿辉
编辑:朱寒利
审核:孟希承 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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