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各商贸流通企业:
依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坚决遏制高温季节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紧急通知》(鄂安办﹝2018﹞72号)要求,为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隐患排查和警示
各企业要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事故警示教育,并安排开展事故隐患排查。2018年部分施救不当亡人事故:1、5月13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天乐大厦物业管理单位,组织人员在地下室化粪池进行清理和设备检修时,1名作业人员不慎掉进化粪池,其他3名作业人员在营救过程中相继落入化类池。事故造成了人死亡、1人受伤。2、5月16日,山东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在安装地下光缆时,1人中毒,另外2人在施救过程中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3、5月23日,安徽省博资清洁科技有限公司1名工人在污水处理站更换泵站作业过程中不慎落入污水池中,另外2名工人在施救时先后落入池中。事故造成3人死亡。县内各商贸流通企业如有有限空间作业项目的,必须建立管理台帐并报告给县商务局(见附件1)。
二、全面普及及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
各企业要把有限空间作业的概念、分类、新五条规定普及宣传到位。
(一)概念。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涉及的行业领域非常广泛,如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炼油、冶金、建筑、电力、造纸、造船、建材、食品加工、餐饮、市政工程、城市燃气、污水处理、特种设备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二)分类。有限空间分为三类:
1、封闭或半封闭设备:如船舱、储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烘房、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管道阀门井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浆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新五条规定
1、必须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无方案和防控措施作业;
2、必须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4、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5、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不落实主体责任,不开展空间作业事故隐患排查和警示、不普及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不上报有关情况的企业,县商务局将严肃追责问责。
专此通知
宣恩县商务局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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