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为了完成好今年的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宣恩县商务局向县政府办、州商务局等单位提交了工作建议,建议明确相关工作责任。具体建议是:由州商务局协调中石化州公司拿出具体整改实施方案,把进度明确到月或季度。
该局在年初就按州商务局的工作安排开始督办,要求整改单位拿出具体整改实施方案,把进度明确到月或季度。中石化宣恩公司负责人回复:因该项工作危险性大,施工必须由州公司走招投标程序且经严格培训后才能进行。在具体实施时,中石化宣恩公司只能积极配合整改,在施工中加强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工作,没有实施的主动权。虽然县市商务局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有督办责任,但同时也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对待,该局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提出以上建议的。
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县中石化8座加油站24个油罐无防渗池,今年应该完成椒园(4罐)、高罗(3罐)、李家河(3罐)、凌云(2罐)等4座12个油罐的整改任务。
通讯员:尹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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