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宣恩报道(记者 李灿 通讯员 彭彭)4月27日9时许,恩施州宣恩县公安局万寨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辖区居民罗某某报警,称其放在芋荷坪村二组公路边的10袋玉米被盗,价值1150元,请求公安机关处理。
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询问罗某某得知,4月26日,罗某某丈夫谭某,托人在恩施火车站够买1000斤玉米,当日16时许,司机覃某将玉米运送到芋荷坪村二组公路边后,打电话联系谭某,后因谭某在外出有事,无法回家接收玉米,便委托覃某将10袋玉米放在公路边堆放好。
19时许,谭某回家经过堆放玉米的地方,没有看见玉米,以为覃某未将玉米下在路边,直到27日7时,谭某打电话联系覃某时才发现玉米被盗。
民警经侦查发现,朱某宽(男,河南人)、王某利(男,河南人)有重大嫌疑,民警随即对已经身在建始县和利川市的二人进行传唤。经审讯,26日18时许,朱某宽、王某利二人驾车经过堆放玉米处时,因贪图小便宜,将路边的玉米搬上车,于4月27日将玉米在万寨乡集镇以1000元的价格全部销售。
经宣恩县公安局裁决对朱某宽、王某利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七日的处罚,现已送宣恩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编辑 钟建辉
审核 贺敏
签发 孟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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