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同志涉及信访举报投诉,经查证属实,其代表资格应予否决。”9月27日,宣恩县对“两代表一委员”人选进行综合评价。
为保证全县换届工作健康平稳有序进行,防止带病提拔使用干部,宣恩县坚持实事求是、综合评价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拟提拔、任用的党员干部以及“两代表一委员”进行综合评价。 该县制定出台了《宣恩县党员干部廉洁状况评价暂行办法》,规定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纪委)负责提供本地本部门有关评价对象廉洁状况并签字背书;县纪委信访室负责提供评价对象涉及信访举报投诉问题及查处情况并签字背书;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各派出纪工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提供评价对象各类涉纪问题线索及调查处理情况并签字背书;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各乡镇纪委、县直各纪检组(纪委)、县纪委各室意见,结合评价对象受组织处理情况以及其他廉洁自律方面情况后,报分管领导(必要时报主要领导同意)签署意见,统一对外出据廉洁状况评价意见。 据悉,截止目前为止共廉政审查党员干部1052人,否决26人,廉政审查州人大代表42人、县人大代表279人、州党代表34人、县党代表271人,否决县党代表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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