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起宣恩全县可接收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在税务部门‘点对点’的辅导下,7月18日上午10点半,广东佛山市陶瓷研究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我们开具了11.25万元的全电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很快就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到了,并且可以直接在服务平台上勾选抵扣,这确实提高了工作效率,极大降低了我们的用票成本。”在顺利接收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后,宣恩县佛恩佳建材有限公司副总龙志稳说道。国家税务总局宣恩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法制股等部门和珠山税务分局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现场辅导并全程跟踪了这一受票过程。

图为税务人员现场辅导纳税人怎样接收全电发票并勾选抵扣

7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自7月18日起,全省纳税人作为受票方,可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

全电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相较于之前的传统纸质发票及电子发票,使用全电发票无需再领用UKEY、无需做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发票,在通过可信身份体系认证的情况下可以实现不受地域、平台、时间限制即时开票,真正做到了领票流程更简化、发票开具更便捷、入账归档一体化,更加有利于会计核算的全程无纸化,大幅降低纳税人用票成本。

为确保宣恩县纳税人能高效便捷接收全电发票,宣恩县税务局成立了“受票扩围试点工作组”,组织相关职能股室和税源管理分局,积极部署全电发票宣传辅导预先服务,在7月13日前完成了全县18户重点企业和181户非重点企业的“预先服”工作。并实时跟踪全市全县发票受票情况,第一时间派遣专业团队对受票企业进行全方位辅导,依托“一户式2.0”网格化服务平台,给网格化管理员派单,兜底办理全电发票宣传辅导,确保“事有人领、事有人办”。

国家税务总局宣恩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黄仕杰指出,全电发票的推行,既可以为纳税人降低用票成本,又可以降低税务干部的执法风险,宣恩县税务局将全力做好全电发票的落地服务工作,进一步降低征纳成本。

(记者 唐今朝 通讯员谭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