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公安局党委发展11名新党员

11月4日上午,宣恩县公安局根据党章规定,组织2016年新发展的11名预备党员参加集体谈话,党委副书记、政委陈鲜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宗明参加谈话活动,谈话由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成祖红主持。

谈话开始前,参加谈话的11名新发展预备党员在成祖红同志的领誓下,与陈鲜艳同志、朱宗明同志一道重温了入党誓词,庄严宣誓入党。宣誓后,新发展预备党员依次向组织汇报了自身感受。

朱宗明对11名新发展预备党员表示了欢迎与祝贺,以党员的八项义务为基础提出八个要求,希望所有预备党员走好自己新的长征路。一是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等理论知识。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三是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四是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五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六是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七是密切联系群众。八是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陈鲜艳向新发展预备党员谈了感到欣慰、感到庄重,感到压力三点感受,提出了四点要求。要求大家一是要系统学习,对焦调整,讲学习纳入重中之重。二是勤于思考,找准方向,思考入党是为什么?考察期有哪些要求等问题。三是严格自律,敢于担当,要知道有哪些准则,严格自己约束自己。四是甘于奉献,体现价值,努力成为优秀的共产党员,合格的人民警察。

最后成祖红从不忘初心、不忘事业、不忘教诲、不忘职责对新发展预备党员提出了要求。

2016年宣恩县公安局共发展党员11名,占县直机关工委总体发展党员人数的一半,充分说明县局党建工作在全县县直机关中处于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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