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清理规范领导干部企业兼职行为

“我郑重承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等纪律规定,不在企业兼职(任职)和违规取酬……”日前,宣恩县纪委副科级以上干部全部签订《不在企业兼职(任职)及违规取酬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行为,宣恩县要求各单位迅速摸底、逐人排查,限期对党政领导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深入查找违规兼职、违规取酬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此次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对象是县“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法检”两长以及其他县级干部;县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由县委管理的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以及曾经担任过上述职务,未办理退(离)休手续,近三年内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人员。

下一步,该县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整改措施、健全长效机制,每年年底开展一次全面自查整改。若发现仍有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任职)问题,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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