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道路实名制有了明确的规定,一是明确了长途客运实名制的实施主体和实施范围。在第三十七条规定,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的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客运站,应当实行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统称实名制管理)。其他客运班线及客运站实行实名制管理的范围,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二是明确对旅客购票、免票儿童申领实名制客票及网络、电话等方式实名购票的有关要求。三是规定客运站经营者进行票、人、证一致性核对并记录有关信息、旅客配合实名查验的义务性要求。四是对客运班线经营者及客运站经营者实现实名制管理所登记采集的旅客身份信息及乘车信息,规定了保存期限以及依法向公安机关提供的责任。
记者:于露露
编辑:樊洋志
审核:孟希承 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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