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查处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将已故村民纳入精准扶贫对象,而符合条件的却未被纳入……”日前,高罗镇车道湖村党支部书记马某因精准扶贫调查工作不深入细致、不作为,被该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精准扶贫,责任如山。不深入群众、不细致工作,致使出现工作错误,就是典型的不担当、不作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如果不加大惩治力度,到时候 ‘微腐败’就会变成‘大祸害’,不仅损害全县群众利益,而且严重侵蚀干群关系,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县纪委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分别给予相应村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长期以来,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信访核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通讯员:李以国

编辑:唐玲 钟建辉

审核:孟希承 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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