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州内异地夫妻可申请按月划扣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业务又有利好政策

州内异地夫妻可申请按月划扣

恩施日报讯(记者彭绪艳 通讯员谭志金 李仁杰)8月28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各县市办事处业务人员进行新业务培训。从9月1日起,全州住房公积金财务实行统一核算和系统升级后,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更加方便快捷,公积金使用率将大大提高,公积金提取、贷款到账时间大幅缩短,可以实现“秒计到账”。

公积金支取将实现“秒计到账”

“纸质手续还没办完,钱就到账了,比我想象的到账时间快多了。”8月29日,州公安局退休职工李争鸣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营业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批手续完成后还在签字捺印时,手机短信就显示提取的公积金已到账。

为更好地发挥“互联网+”优势,高效办理公积金业务,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进行升级,由原来的6.0版升级为8.0版,于2016年7月上线试运行。9月,新的银行结算平台将上线运行,实行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系统同步运行。届时,公积金提取、贷款发放可实现“秒计到账”。

新的银行结算平台上线后,缴存单位可以申请将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银行账户维护到公积金业务系统,这样缴存单位为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后,系统会自动获取银行回单,单位提供缴存清册后,资金会马上分配到个人账户。下一步,企业可签订缴存住房公积金托收协议,通过银行账户托收,实现网上缴存业务。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缴存职工,在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时,提供的收款银行卡必须是州内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银行卡,以免影响资金正常支付。

州内异地夫妻可同时按月划扣

近年来,我州在降低申请门槛、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简化担保手续等一系列贷款政策放宽的基础上,于2015年7月推出委托划扣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业务。

目前,委托划扣还贷的方式有三种:按月划扣、按年划扣和一次性提前结清贷款抵扣。其中,按月划扣适用于实行按月还款的贷款,之前夫妻不在同一缴存地的,只能由一方申请按月划扣,不足部分借款人用自有资金偿还,配偶的公积金账户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为还款的自筹部分。

9月1日起,全州住房公积金财务实行统一核算后,州内异地夫妻双方可同时申请公积金按月划扣或一次性结清抵扣业务。自9月中旬起,符合申请按月划扣条件的贷款职工配偶,可带本人身份证到原贷款地的公积金办事处(营业部)申请异地夫妻按月划扣还贷业务。

9月1日至8日,全州暂停办理业务

9月1日起,全州住房公积金财务将实行统一核算,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结算账户予以撤销,各县市发生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归还、使用等资金收、付款业务通过州中心开设的银行账户结算。因财务体制改革和系统升级,9月1日至8日,全州所有业务窗口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由于住房公积金业务种类繁多,为避免办理业务时走弯路,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办理业务之前,可通过12329、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咨询相关政策,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同时还应注意,每月月末最后两个工作日和月初第一个工作日为扎账日,不对外办理任何业务。

2016年以来,我州住房公积金政策共调整12项,其中贷款政策7项、提取政策5项,调整后的提取、贷款政策条件进一步放宽,手续进一步简化,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助力房地产去库存成效显著。上半年,全州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亿元,提取公积金6.68亿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升至70%,资金使用率升至81%。

编辑:贺敏

审核:孟希承 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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