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道沟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王某某违规为家属申领低保;沙道沟镇辽叶村党支部原书记、主任粟某某,现任党支部书记、主任周某某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沙道沟镇民政办原主任李某某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2014年5月,沙道沟镇辽叶村党支部时任书记、主任粟某某在王某某家属阙某、王某没有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的情况下,私自将2人向镇民政办上报为低保对象,致使2人违规享受低保金1560元。2015年5月,王某某在明知自己家属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请辽叶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周某某在其家属王某的低保审批表上签字盖章,从而使王某违规享受低保金1535元。沙道沟镇民政办原主任李某某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低保对象未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致使王某某家属王某违规享受低保。2018年3月,王某某、粟某某、周某某、李某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国邮储银行宣恩县支行行长、乐坪村“尖刀班”队长文某某未严格执行“4+2”工作模式和请销假制度,对“尖刀班”管理不严。文某某在2018年3月26日至3月31日仅1天驻村,5天从事本单位工作,未严格执行“4+2”工作模式;2018年4月23日,文某某于上午11时30分才到村开展工作;乐坪村“尖刀班”成员未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存在“走读”现象。2018年5月,文某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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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宣恩县纪委通报曝光了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反映出有的单位和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仍然存在大局意识不强、自律意识较差、制度执行不严、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制度执行不严、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脱贫攻坚一线。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抓好抓实职责范围内整改治理任务,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扶贫项目资金安全。宣恩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
通讯员:宣纪
责任编辑:刘亚丽
值班总编:孟英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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