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江卉、通讯员顾丹)10月20日,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又称“法律国考”)将举行主观题考试,湖北省共设武汉、黄石、襄阳、宜昌、恩施5个考区、7个考点。
2001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实施。2002年至2017年,湖北省共举行了16次国家司法考试。今年起,国家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录取,以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
今年考试模式为一次考试、两阶段进行。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客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纸笔考试。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当年的第二阶段主观题考试,客观题的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有效。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已于9月27日公布,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湖北省主观题考试采取纸笔考试方式,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
省司法厅提示:
一、考场内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用书,考生不得在书上做任何标记,考试结束后统一回收,严禁将试卷(答卷)、法规汇编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二、考生除携带必需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书籍、笔记本、纸张、报刊、电子用品、存储设备及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三、建议广大考生提前到考点进行实地考察,做好参加考试出行安排,以免因堵车等诸多因素带来不便。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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