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被贷款”,村镇银行别成私人金库

死人“被贷款”,村镇银行别成私人金库

一家之言

村镇银行有服务三农、小微的良好初衷,但经营上的粗放管理不仅与初衷背道而驰,更给一地的金融稳定埋下巨大隐患。

村民去世后,竟然从银行“贷了款”,这是发生在河北晋州恒升村镇银行的咄咄怪事。此事东窗事发,源于大股东浙江瓯海农村商业银行对其进行的合规调查。调查结果令人震惊: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恒升银行股东赵良“指使和言语胁迫银行人员,对银行外部提供贷款资料不进行任何审查、入户调查,编造贷款调查报告,制作贷款手续进行审批发放贷款”,涉嫌骗贷17114笔,共计26亿元。

银行股东与高管沆瀣一气,贷款审核各个环节全面失守,伪造村民身份资料放贷,代为取款也不用任何证件,少则几十万、多则一百余万,直接用编织袋装走……如此场景出现于基层村镇银行,简直匪夷所思。这显然已经涉嫌职务侵占、伪造身份证件、非法放贷等多项刑事犯罪。晋州市检察院已对本案中2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值得我们深思的是,村镇银行何以成了股东和高管们的私人金库?套用“老鼠仓”的说法,这或许该叫“老鼠贷”。通过虚假资料套出银行资金归个人使用,贷新贷还旧贷,腾挪出数亿元自己买房置业,生生地在银行内部建立了一座“庞氏大厦”——这种简单粗暴的骗贷能够持续三年之久,实在让人难以置信。在这样的混乱局面中,储户资金安全和银行管理秩序如何得到安全保障?

数据显示,自2006年原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准入政策以来,到2017年末,村镇银行数量已经超过1600家。建立村镇银行,是解决我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缺位等问题的创新之举,有效填补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空白,增加了农村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但村镇银行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也必须正视。晋州恒升银行的案例,是一只非常值得解剖的麻雀,集中体现了村镇银行存在的经营不合规问题。某些村镇银行,定位可能出现了偏差,并没有真正面向三农、面向小微;更为重要的是,某些村镇银行,风险管理意识相对薄弱,技术手段相对落后,人员素质相对较差,风险防范能力不高。

此次“老鼠贷”事件,或许给村镇银行更高的不良贷款率,提供了一个值得揣摩的解读视角。倘若“冒名贷款”之类乱象普遍存在,不良贷款率想不高恐怕都难。这不仅完全背离了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更给当地社会埋下了严重的金融风险。

事实证明,某些村镇银行,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银行组织体系。提高村镇银行风险防范能力,相关部门亟须予以更多关注,建立健全村镇银行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促进其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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