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国家兴 回望人民检察70年峥嵘岁月

从起诉共和国首例高官巨贪,到办理“涞源反杀案”,都跟这个机构有关!【70年政法路】

“法治兴则国家兴。”

今天,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用一段波澜壮阔的视频,为你讲一段跨越70年的故事。关于人民检察,关于共和国法治。

部分故事的情节,你很熟悉——

从依法起诉共和国首例“高官巨贪”,到依法办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陈良宇等一批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

(图:1951到1952年,时任天津地委书记的刘青山和专员张子善,利用职权,盗用公款折合旧币高达171亿元之多。经河北省人民检察署提起公诉,最终刘青山、张子善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也是检察机关查办的共和国首例高官巨贪案。)

(图: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惩治和预防腐败犯罪,一批“老虎”相继落马,依法办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陈良宇等一批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彰显了党和政府严惩腐败的决心和意志。)

从建国初期侦诉日本战犯,到1978年,依法审查起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

(图:1954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署组成侦处日本战犯工作团,收集罪证4000余件,搜集到控诉书、证人证言、鉴定书、日伪书报档案和物证等2.8万余件。195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对45名罪行较重的战犯进行审判。)

(图:1980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特别检察厅,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兼任特别检察厅厅长。同年11月5日,特别检察厅向法庭移送起诉书,确认林彪、江青案为反革命集团案。)

从纠正平反冤假错案,到“昆山于海明案”“福建赵宇案”“涞源反杀案”彰显法治力量——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70年波澜壮阔,70年风雨兼程,与共和国母亲一路前行的人民检察步履铿锵,披荆斩棘,书写着依法履职、守护公正的壮丽篇章,为全面依法治国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部分故事的情节,你也许还有些陌生——

人民检察院,原本叫“人民检察署”。是毛泽东同志的一次更名,让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一府两院”国家机构体制,正式形成;

2019年1月起,内设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四大检察”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图:最高检重新调整组建了十个检察业务厅)

荡涤黑恶,高扬正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维护社会公益、守护绿水青山,检察机关展现担当。

(图:检察官在疑似水污染区域取证,以便提起公益诉讼。)

……

故事,历经风雨,初心未改。

故事,波澜壮阔,仍在路上。

站在新的时代起点上,故事将加入新的情节,也会书写新的辉煌。这一切为了五个字——共和国法治。

新中国70周年,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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